怀气业函〔2005〕3号
关于严格执行报文通信传输规程的通知
各县(市)气象局,市局观测站:
气象报文通信传输规程规定,气象报文网络传输中电码“X”改用“/”替代。报文各段指示码“333//”、“555//”也可以省略为“333”、“555”,二者均可用。
最近,市局发现个别台站的观测员在启动气象报文通信软件传输报文时,擅自将报文段指示码“333”改为“333XX”,导致报文不能被正确识别。为此市局重申,在实施网络传输气象报文时,必须严格执行气象报文通信传输规程,严禁将报文中的“/”改成“X”。
如果因网络故障需口传报文时,则将“/”读为“X”,“333”(333//)或“555”(555//)读为“333XX”或“555XX”。
二○○五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报文传输 通信规程 通知
抄报:省气象局业务服务处
怀化市气象局办公室 2004年1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