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芷江、沅陵自动气象站(注:自动站运行第二阶段) 气业函[2004]20号文件中规定“-----所用雨量数据暂以人工观测为准”,即使现在气业函[2004]28号文件下发、技术解答汇编正式执行了,也还要暂时执行气业函[2004]20号文件规定。若要废除气业函[2004]20号文件规定,则需要今后另外下发文件。下文废除气业函[2004]20号文件规定后,还是继续执行气业函[2004]28号文件汇编的相关规定。
关于下发《湖南省地面测报技术解答汇编》的
通 知
各市(州)气象局,省气象培训中心、省气象台: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新版)自2004年1月1日正式执行以来,从事地面测报相关工作的同志对《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新版)中的一些技术细节掌握理解程度存在差距。为了进一步规范地面测报工作,省局组织部分测报骨干,对《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新版)中某些未明确的地面测报技术问题作了解答,并形成《湖南省地面测报技术解答汇编》,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同时,1981-2004年5月湖南省气象局下发的各种地面测报技术解答均予以取消。
附件:《湖南省地面测报技术解答汇编》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下发 测报 解答 汇编
湖南省气象局办公室 2004年9月29日印发
校对:王爱珍
附件:
湖南省地面测报技术解答汇编
(2004年6月)
第一部分
1、《地面气象观测规范》6.3.2(9)雷暴的记法举例是否经过整理的,观测时观测薄是否也要求这样记?如观测薄也要求这样记,而不记中间转换方向。则电码中“所在方位”、“移去方向”如何考虑?
答:《地面气象观测规范》6.3.2(9)雷暴的记法举例,是根据气候记录需要规定的观测薄记录方法。如当时考虑发报需要,可在观测薄中结合记录其转换方向,也可记在另外的专用本上(一个台站要统一),但抄入气表-1时,一定要按规定综合。
2、在定时观测压、温、湿时,没有同时换自记纸,而在整个定时观测结束后换自记纸,是否还需要补测有关实测值?
答:在整个定时观测结束后换自记纸,不需要补测有关实测值。因为从压、湿自记纸上挑取极值时,是依据定时02、08、14、20时观测的实测值和同时间的时间记号上的自记读数来求取器差值的,不需要其它的补充观测实测值。
3、判断毛发湿度表(计)订正图能否使用的原则中,“订正线方式弯弯曲曲以致订正值不连续者”一句,应如何理解?
答:性能好的仪器,表现在订正图中的记录点子密集在与座标轴近45度的狭带内,换算表的数值由小到大顺序排列,变化很有规律。反之,仪器性能不好,有时表现为图中的订正线成波浪形,弯曲得很厉害,以致换算表的数值排列不规则,在由大到小的趋势中变化时大时小,这就是所谓“订正值不连续”。
4、《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规定雪深观测地段在入冬前要除去杂草,对此应否理解为将地段搞成裸地?
答:对此不能理解为将地段一定要搞成裸地,规范规定的精神是入冬前先选定观测地段;对地段上坑突不平的地方进行平整;对杂乱草丛进行适当剪修,并将断草运出地段。其目的是使地段保持大致平坦,使雪深(雪压)观测比较准确。冬季风比较大,光裸地面不易存住雪的台站,尤须按上述目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选定、整理观测地段。
5、小型蒸发器结冰后,被冻在冰内的沙土无法清除,称量时如何处理?
答:冻在冰内的沙土在称量时无法清除,可照常记录。若沙土积存较多,当天观测后应进行换水。
6、观测直管地温表正遇降大雨,根据规定可延迟观测,但不知可延迟多久?
答:为了不使雨淋温度表而影响当时的地温示度。和雨水落入套管而影响之后的地温变化,因此作了正遇降大雨时可适当延迟观测的规定。这就是说,可待雨转小后再观测(直管地温表示值在短时间内不会有明显的改变)。这是一项权宜措施,延迟的时限不便硬性规定,须视当时具体情况判定,如果判断雨势短时间内不会转小,则仍应按时观测,并尽量设法减小对记录的影响,若雨水注入套管,雨停后应及时将水吸出。
7、电线积冰记事栏和天气现象栏,其雨凇、雾凇记录可否不一致?
答:此两栏的记录,因各自观测的范围不同,故记录的结果有时是不一致的。前者仅以积冰架导线上有无积冰(形成和消失)来作记录;后者则以测站附近的地面和物体上(也包括积冰架导线)有无积冰来作记录。后者比前者观测的范围大,因而记载的机会也就比前者多,归纳起来大致是:前者有记录,后者也必须有;反之,后者有记录,前者却不一定有;后者的起止时间可以等于或长于前者的起止时间,但不能短于前者。
8、各时自记风向风速其中一项的自记迹线缺测时,是否必须取对应时间的记录代替?
答:不必对应。但要注意,任何时候读取风向都必须考虑对应时间内有否风速。即当自记风速的记录正常,自记风向的划线有缺测,风向用正点前二十分钟至正点后十分钟内接近正点的十分钟最多风向代替时,该代替的风向所对应的风速应≥0.3m/s;当自记风向的划线正常,自记风速的迹线有缺测,但从正点前十分钟内实有的部分风速迹线是读取的风速≤0.2m/s或十分钟内风速迹线都缺测时,该正点前的十分钟最多风向不能挑取,应从正点前二十分钟至正点后十分钟内另取接近正点的十分钟平均风速和最多风向代替。
9、不完整记录的处理方法,规定较多,有无规律可循?
答:按记录缺测的次数(天数)分别处理的方法,其允许缺测的次数(天数)一般为候、旬、月次数(某定时)、天数的五分之一或以下,超过五分之一的按缺测处理(各项目的年统计、自记日降水量和日照时数及“风的统计”除外)。自记风速的日平均和某时的月平均值也是按这个标准规定的。
平均值项目如有缺测,规定只作合计值,不作平均值,此合计值是作较验用的。以便使纵行统计值与横行统计值相等。
10、不影响水平能见度,但严重影响垂直能见度,云的观测如何记录?
答: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按实际情况记录,总、低云量记不明(-/-)。云状栏记“-”或可辨认的云状,并在备注栏注明。
11、自记记录缺测时,其缺测情况应注明在何处?
答:自记记录的缺测情况,只在自记纸背面注明即可,不必在观测簿备注栏注明。做月报表时,应从自记纸的备注中摘入“对记录质量有直接影响的原因”。
12、8时换纸,气压计(温、湿度计同)换下的纸与换上的纸有跳跃式变化,是否要进行订正?
答:此种情况可不进行跳跃式变化订正。
13、三次站02-08时(包括05时)仪器差如何求取?
答:按02-08时六小时内插方法处理。
14、气簿-1上云量记了10-,高云或中云码是否一定要报X?
答:根据观测值班人员连续观察的具体情况确定。
15、三次站02时自记记录是否记入气簿-1?
答:要填入气簿-1,以便进行日统计。
16、天气现象跨日界转入第二天,记录是否一定要按昨天先后顺序?
答:由观测员自行掌握。
17、自记纸上的实测值是否每次都要填入? 答:每次实测值均要填入。
18、一日中降雹数次,是否每次均要测定最大冰雹的最大直径? 答:每次均应测定最大冰雹的最大直径。
19、气簿-1中△P24P24、△T24T24是否每次均要填入?
答:非本站预报需要,一律不填入;本站预报需要,则应填入,且有错情时,要进行统计上报。
20、规范56页倒3至4行“仪器停止使用(并在观测簿备注栏注明)”问是否要抄入气表-1备注栏? 答:按规范107页20.2.7备注栏要求,应抄入气表-1备注栏中,当降雹时,应在自记纸背面注明不抄入气表-1。因为气表-1纪要栏已有降雹的天气现象记录。
21、气表-1天气现象的综合,有的现象不记起止时间,抄入气表-1时,是否也应按先后顺序抄录? 答:不记起止时间的现象如露、霜等观测簿中应按时间顺序记录,气表-1照抄即可。当有几种天气现象转入第二天时,先后顺序可自行掌握。
22、三次站湿度自记记录因故使20时记录缺测时,问02时湿度记录如何处理? 答:如20时湿度自记记录缺测时,02时的器差订正值可根据前一日14时和当日08时的记录器差值进行订正。用订正后02时的相对湿度自记记录用计算机计算或从<温度查算表>中反查求得02时的水汽压和露点温度。
23、三次站02时温湿自记记录其中一项缺测时,02时水汽压和露点温度如何处理?
答:按无自记记录处理,即水汽压用08时记录代替,露点温度栏空白。
24、三次站用1/2(当天地面最低温度加前一天20时地面温度)求得的02时地温比当天地面最低温度还要低时,如何处理?
答:此种情况,仪器正常时是不会出现的。若出现时,仍应保持原记录,并在备注栏注明。
25、夜间不守班站当出现冰雹时,纪要栏是否要注明?直径、平均重量是否进行测量?
答:纪要栏应按四次观测夜间守班站要求填写,但夜间不守班站可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记载。若直径重量测不到时,可记述损害情况填写,总之从实际出发。
26、风向、风速自记有故障时,各正点记录是否可用风力估计换算代替?
答:不可以。估计风力只适用于定时观测记录,而自记记录则不予考虑。
27、湿球温度因故缺测,无法进行补救时,记录如何处理?
答:湿球温度栏划“-“水汽压露点温度用干球温度与自记相对湿度经订正后反查求得。
28、蒸发量为负值时,是否在备注栏注明? 答:蒸发量为负值时记0.0,备注栏不注明。
29、天气现象有两种或以上同时出现或有几种天气现象持续到次日时,其顺序如何排列? 答:其排列顺序可自行掌握。
30、雨量自记换下时间若缺测时,问时差如何订正? 答:如果每天误差不大时,可按自记正点时间进行计算。
31、封面填写关于地址栏中注明乡村、山顶等是否用“”号表示? 答:一律不要“”号。
32、备注栏填写内容能否具体一下。
答:备注栏是填写对观测记录质量有影响的一些情况,除按新规范规定内容填写外,为便于各台站填写统一,现作以下补充:
凡记录有缺测、早测、迟测、补测及仪器更换等,均须注明。
三次站02时记录凡是用自记订正后的记录代替的项目必须注明,并且月月都要注明。
冬季气温在-10.0℃以下,使用毛发湿度表(计)订正图情况应注明。
最低酒精柱的示度与干球温度表的示度在月初五天比较的平均差值>0.5℃,则应注明。
对执行新规范情况应在2004年1月份气表-1及气表-21备注栏注明,如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范等,以便使用资料时参考。
33、当某日20时风速自记缺测时,按规定可用20:10自记风速代,问此时已超过20时日界,是否不考虑?如果该日最大风速和次日最大均出现在20:10时,时间如何记?
答:自记风向风速的20时记录缺测而用20:10的自记值代替,当此值同时被挑为前后两天的日最大风速时,则前一天记为“20”,次日记为“2010”。
34、用EN风数据处理仪时,日最大风速时间正好出现在24时,时间应记“0”还是“24”?
答:如开始时间正好是24时整则记“0”,终止时间在24时整则记“24"”。
35、观测时或观测前有降水,但降水恰在正点(不仅指08时、14时,基本站还包括02时、20时)或正点之前停止(包括当时无法预测,过后实际上是在正点或正点之前停止)应进行补测,补测的降水量记在该时RR栏,降水终止时间照实记录。根据“GD01-Ⅲ3.12.2.(1) ”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允许正点编报的降水量(含6小时、24小时)与该正点降水量(或日降水,如05-05、08-08)不一致。
36、某站大风 6:20─13:20,7:56以前极大风速为18m/s,8:00极大风速为20m/s,8:01─13:20极大风速为24m/s 。该站8时已编好9SPSPSPSPSP组的“91118 915XX”,是否改报为“91120 915XX”? ”
答:根据(GD─01Ⅲ)的规定,911fxfx 915dd 是指过去六小时内出现≥17.0m/s的极大瞬间风速,且其风速超过本次报中的ff 时编发,又据(GD─01Ⅲ)的规定:“过去六小时”是指前一次基本天气观测到本次基本天气观测的六小时,以08时为例,即02:00─08:00;包括08:00,不包括02:00,所以应改报为“91120 915XX”。
37、使用EN型测风数据处理仪,十分钟平均风向风速因故未自动打印时,应在显示屏上读数并记录在打印纸上,同时在值班日记上说明原因。如未打印又未人工读数记录,按自记中断计算错情。
38、同时使用EN型和EL型风仪的非自动气象站:当EN 型的日最大风速缺测时用EL型风相应记录代替;某时风向风速记录缺测时,如有EL型风记录,首先用EL型风相应记录代替,没有EL型风记录时,才可用其它观测记录代替。
39、把EN型测风数据处理仪与EL型电接风向风速计指示器用短电缆连接共同使用(EN仪为主)的某个非自动气象站,当EN仪极大风速之风向打印或显示“77”时,马上用EL指示器测风向,供发重要天气报风向组用。
40、发航空报的非自动气象站,当EN型测风数据处理仪由于打印不正常,每小时10分钟自记风向风速采用记录显示时,不应记录在航空簿备注栏中,而应记录在打印纸上,因为EN型风数据处理仪的打印记录即等同于EN型测风数据处理仪的自记纸,属于永久保存的原始资料,而航空簿属长期保存的资料。
41、EN型测风数据处理仪遇极大风向打印77、且无其它测风记录可以代替时,08时天气加密报911fxfx、915dd两组可不编发。
42、EN型测风数据处理仪因种种原因造成正点前10分钟风向风速漏打印或缺测时,若日合计正常,且只有一个时次缺测,则用日合计减去其余23个时次打印记录来求取缺测时次的风速记录,风向记“-”;
43、关于使用EN型测风数据处理仪后如何判断飑的问题,主要应根据以下两点来判断:
EN型风的极大风速出现时间、持续长短;
出现极大风速时,压、温、湿自记变化的剧烈与否。
第二部分
1、当气压计、温度计的误差达到需要调整的标准时,何时调整较为适宜?
答:气压计的调整时间在北京时20时观测完后较为适宜。温度计的调整时间见新规范规定。
2、Z、B文件如何每天存储、打印?
答:Z、B文件每天均应进行双备份(自动站本机除外)。备份的方法是:
(1)、首先,每月1日在存储载体上新建一个存储当月文件的文件夹(如“12月自动站Z、B文件备份”),在该文件夹中新建28、29、30或31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如“12.1、12.2…12.31”);
(2)、某天备份时,将Z、B文件粘贴到当日文件夹中(如12月20日的Z、B文件粘贴至“12.20”文件夹中);
(3)、每隔5天或10天,检查一次当日的Z、B文件,若认为Z、B文件中数据完好,则可删除本月的部分文件夹。
(4)、每天在复制Z、B文件前,应检查Z、B文件的数据格式、数据完整性,确认无误后再复制、粘贴。
若台站能保证Z、B文件电子文档完整无缺,则可以不在每天打印Z、B文件。否则必须每天打印。
3、在自动站、人工站平行观测期间,值班日记如何填写?
答:保留人工站的纸质值班日记。人工站的值班日记照记;自动站的值班日记,一方面按规定输入电脑,另一方面填入人工站的纸质值班日记。自动站的值班日记“DailyNote.mdb”,在下月初转换成文本文件并按月份重命名后,应与Z、B、A、J、V文件一样进行双备份。
4、自动站发报的报文需要打印吗?
答:与人工站一样,应立即打印。
5、处在并轨运行的第一、二阶段的基准站及其它站在北京时24时,在自动站业务软件中输入该时次人工观测数据时,应按照地面观测中20时-20时为1天的做法,选择日期。如,常宁基准站28日(此为习惯上称呼的日期)北京时24时,需向自动站软件输入人工观测数据时,应先在“定时观测”界面右上角的日期栏中选择“29日”,再调用自动站数据,然后输入人工观测数据。
6、处在并轨运行的第一、二阶段的台站,当遇有
(1)EL型(EN型)极大风速≥17.0M/S,而自动站极大风速≤17.0M/S;
(2)自动站极大风速≥17.0M/S,而EL型(EN型)极大风速≤17.0M/S。
天气现象大风的记录按以下方法分别处理:
在平行观测第一年, 遇有①情况,人工站记大风天气现象,而自动站天气现象栏不记大风;如遇有②情况,自动站天气现象栏记大风,而人工站不记大风。
在平行观测第二年, 遇有①情况,人工站在气簿-1备注栏或值班日记上记大风天气现象(因人工站气簿-1不记录天气现象),或人工站不记录大风现象;而自动站天气现象栏(含自动站气簿-1)不记大风;如遇有②情况,自动站天气现象栏(含自动站气簿-1)记大风,而人工站不记大风。
①②的处理情况应在值班日记中注明。
7、所有对自动站记录进行的人工补测(代替)和干预等情况必须在值班日记、A文件的全月数据维护的“备注”栏中注明。
8、因固态降水对自动站雨量传感器加盖后,发天气报时降水量用人工站观测降水量代。自动站报表各时自记降水量作缺测处理。
9、为适应新的《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未安装自动站的台站或处于并轨运行第一、二阶段的台站,在AHDM软件中直接输入浮尘、扬沙的起止时间。
10、处在并轨运行第二阶段的台站,人工站气表-1的内容同并轨运行第一阶段。
11、人工站风的记录方法
(1).定时风:风速按小数四舍五入取整后,小数位补0记录;风向按16方位记录,风速记录为“0.0”时,风向记“C”。当用自动站记录代替时,风向须将角度转换为方位。
(2).自记风:风速≤0.2 m/s时,风速照记,风向记为静风“C”;当用自动站记录代替时,风向须将角度转换为方位。
12、当自动站风的观测记录(2分钟或10分钟平均)缺测,用其它仪器观测的风记录代替时,风向须将其方位转换为该方位的中心角度,小数四舍五入;当风速≤0.2m/s时,视为静风,风速照记,风向记“C”。
13、在编发天气报告时,风速<0.5m/s,均按静风编报。
14、当轻雾使天空部分或完全不明时,观测、记录和编报参照雾执行。如10/10 = Ac tra。
15、夜间不守班站最小能见度的观测与记录
一种视程障碍现象一天只记录一个最小能见度。夜间不守班的气象站,夜间最小能见度应尽可能进行观测,当某一现象的最小能见度出现在夜间时,则记录在夜间栏,如≡[50]。
16、地温观测时间
地温的观测时间须严格执行《地面气象观测规范》1.3.2.⑵的规定,确因天气复杂,时间紧迫,可适当提前,但不得早于40分以前。
17、人工站一日中自记降水量及日照时数,缺测数小时但不是全天缺测时,按实有记录做日合计;全天缺测时,日合计栏记“-”。即参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24页第四、五行的规定处理。
18、人工站自记风速缺测时,各时次记录平均值的统计规定:参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123页倒数第1至第10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其中“按02、08、14、20时四次定时记录做日平均”的规定对人工站自记风速不适用。
19、除高山站(虹吸式雨量计收回室内时段)外,不论是否出现固态降水,人工站和自动站气表-1的自记降水部分均须每月制作。当出现雨量计、雨量传感器承水器口加盖的情形时,承水器口加盖时段内的雨量记录按缺测处理。
20、当发报时次出现微量降水但自动气象站尚未反应(如08时前有毛毛雨,到自动气象站正点观测时降水量不足0.1mm)或无降水但因滞后自动气象站有降水记录影响到报文编发时,应进行人工干预按微量降水(前者)或无降水(后者)处理,但Z文件中的数据不必修改(平行观测期间也不能修改); 无降水但因雾、露、霜等造成自动气象站有降水记录时应进行人工干预,按无降水处理,并修改A文件中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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